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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ALIS应用服务示范馆文献传递服务享受全补贴政策的通知

日期:2012-03-03 00:00  点击:[]

根据《关于CALIS第一期应用服务示范馆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的说明,每个示范馆将免除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文献传递服务费用。因此,凡是CALIS应用服务示范馆(E读示范馆、馆际互借示范馆、虚拟参考示范馆、外文期刊示范馆、编目外包示范馆),均可免除1万元的文献传递补贴。请各应用服务示范馆做好本馆读者的宣传工作。

1.补贴政策说明

(1)补贴周期:即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

(2)补贴额度:每个示范馆10000元,到期未用完的补贴经费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3)补贴对象:已提供纸本协议的CALIS应用服务示范馆的读者

(4)补贴原则:在补贴周期内,CALIS应用服务示范馆提交的文献传递申请,凡是进入CALIS调度中心的,将享受CALIS提供的100%文献传递补贴费用。但对于特殊文献

(如民国期刊、古籍、胶片还原等)、代查国外文献等请求,每笔补贴上限为150元。

2.享受补贴的本省示范馆

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长安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工程大学

3.特别说明

享受CALIS文献传递补贴的两个基本条件:

( 1 ) 使用CALIS馆际互借共享版系统;

( 2 ) 进入CALIS馆际互借调度中心的请求。

上面列表中所列示范馆,有部分示范馆尚未开通使用CALIS馆际互借共享版系统,如需申请租用CALIS馆际互借共享版系统平台,请与所属省中心联系。系统开通使用后,方可享受CALIS文献传递补贴。

信息来源:CALIS管理中心

201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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