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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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规则

作者:   来源:    录入者:张幸芝   有人浏览

借期及数量

    本校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在各借书处、阅览室借阅图书。借书册数及期限规定如下:

读者类型

借书总册数

一般图书借期(天)

允许预约册数

允许续借次数

教职工、研究生

15

60

1

1

本科生

15

60

1

1

其他

10

60

1

1

说明:

读者类型 “其他”包括在职硕士(工程硕士、MBA、MPA、同等学历等)及访问学者、进修人员、流动人员等。

借书总册数 包括在借书处、阅览室所借图书和图书馆空间所借iPad。

 

逾期处理

  免除读者超期罚款制度,呼吁读者按期还书。对确有原因造成超期的读者,需先归还图书后,任选以下两种方式免除罚款。

微信答题:成绩85以上者方可由图书馆总借书处工作人员免除罚款;

填写调查问卷: 完成问卷后由图书馆总借书处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办理免责手续。


赔书、赔款

读者遗失图书需在应还之日前办理赔书或赔款手续。

赔书手续:读者可以购买原版本(出版社、版本相同,印次可不同)或新版本(同一出版社的修订版)图书,在综合服务台办理赔书手续,并交纳图书加工费 5 元 / 册。

赔款手续:在图书馆综合服务台或总借书处开赔款单,办理赔款手续。如读者在一个月内找到所遗失图书,可交回原书与赔款单据,办理退款手续。

一般中外文图书按不同的出版年,赔款倍率如下: 1988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 10 倍赔款; 1989-1992 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 8 倍赔款; 1993-1995 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 5 倍赔款; 1996 年后 ( 含 1996 年 ) 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 3 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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