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新委托
1. 接受用户委托后,首先了解查新课题所属学科,若属于工程技术与医药卫生类,则可接受,若不属于这两类,可推荐其到对口单位查新。
2. 确定项目的查新类型。
3. 了解查新课题属于何种科技计划或项目,查新人员应登录到项目的网站上,了解这一项目的背景,特别要了解项目申报指南中有关查新的具体要求,要根据项目中的具体要求进行查新。
4. 向委托人了解课题的背景,以及国内外从事同类课题的机构与科研人员,国内外和课题密切相关的文献报道。
5. 要求委托人提交有关查新课题的科学技术资料、技术性能指标数据、参考检索词。包括中英文对照的查新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分类号、专利号、化学物质登记号等,关键词应当从查新项目所在专业的文献常用词中选择。
6. 了解查新委托人对课题的研究程度。
受理查新委托与订立合同
1. 根据 《科技查新规范》第 4部分的有关规定,受理或拒绝查新委托,若受理查新委托,则查新机构与查新委托人订立查新合同。
2. 确定查新员和审核员。
3. 初步审查查新委托人提交的资料是否存在缺陷;是否符合查新要求。判断查新委托人提交的资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4. 判断查新委托人提出的查新要求能否实现。
5. 确认能否满足查新委托人的时间要求。
6. 初步判别查新项目的新颖性。
文献检索
1. 首先查找与该课题有关的综述性文献、行业新闻报道、工具书、对其背景深入了解。
2. 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到相关的关键词汇。
3. 选择检索工具或数据库、检索范围、时间范围。
4. 相关反馈检索,对第一次检索过的 相关文献进行分析,扩大检索词的范围,调整检索范围,进行第二次检索。
5. 对第二次检索到的相关文献进行分析,通过相关文献提供的线索,利用其它途径进行检索,如作者、机构等。
6. 将所有相关文献汇总,并分析梳理,编辑,选择密切相关文献,调阅文献的全文,提取有关数据及指标。
查新报告
1. 查新报告基本信息,包括: 查新报告编号,查新项目名称,查新委托人名称,查新委托日期,查新机构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查新员和审核员姓名,查新完成日期。
2. 查新目的:查新目的可分为立项查新、成果查新等。立项查新包括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课题开始前的资料收集等;成果查新包括为开展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应写明申报科技计划的名称
3. 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是指,查新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特征、技术参数或指标、应用范围等。查新报告中的科学技术要点应当以查新合同中的科学技术要点为基础,参照查新委托人提供的科学技术资料做扼要阐述。
4. 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查新报告中的查新点和查新要求应当与查新合同中的一致。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希望查新机构通过查新,证明在所查范围内国内外有无相同或类似研究;(2)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分别或综合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3)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作出判断;(4)查新委托人提出的其他愿望。
5. 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这部分应当列出查新员对查新项目进行分析后所确定的手工检索的工具书、年限、主题词、分类号和计算机检索系统、数据库、文档、年限、检索词等。
6. 检索结果:查新员应当根据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将检索结果分为密切相关文献和一般相关文献。“检索结果”这部分应当反映出通过对所检数据库和工具书命中的相关文献情况及对相关文献的主要论点进行对比分析的客观情况,并包括下列内容:① 对所检数据库和工具书命中的相关文献情况进行简单描述;② 依据检出文献的相关程度分国内、国外两种情况分别依次列出;③ 对所列主要相关文献逐篇进行简要描述(一般可用原文中的摘要或利用原文中的摘要进行抽提),对于密切相关文献,可节录部分原文并提供原文的复印件作为附录。
7. 查新结论:内容:① 相关文献检出情况;② 检索结果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的比较分析;③ 对查新项目新颖性的判断结论。
8. 根据《科技查新规范》第 9部分规定:查新报告应当包括经查新员、审核员签字的声明。声明的内容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进行撰写。(1)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和准确的。(2)我们按照科技查新规范进行查新、文献分析和审核,并作出上述查新结论。(3)我们获取的报酬与本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无关,也与本报告的使用无关。
9. 附件清单:附件主要包括密切相关文献的题目、出处以及原文复制件;一般相关文献的题目、出处以及文摘。
10. 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11. 查新员和审核员的签字,加盖查新机构的科技查新专用章,同时对查新报告的每一页进行跨页盖章。
提交查新报告
1.完成查新报告后,查新机构按查新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和份数向查新委托人提交查新报告及其附件。
文件归档与数据库登录
1. 文件归档: 将查新项目资料、查新合同、查新报告及其附件、查新咨询专家的意见、查新员和审核员的工作记录等存档。
2. 及时将查新报告登录到国家查新工作数据库( www.nast.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