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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文献借阅部工作规则 (2021年修订)
发布日期:2021-08-01  浏览


1、借阅基本规则

读者类型

借书总册数

一般图书借期(天)

允许预约

册数

允许续

借次数

教职工、研究生

25

60

1

1

本科生

20

            60

1

1

其他

10

60

1

1

说明:读者类型除本校教职工、研究生和本科生外,其他包括在职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卫生硕士、高教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同等学历、访问学者、进修人员、流动人员等。借书总册数包括在借书处、阅览室所借图书和图书馆空间所借iPad

2、图书期刊外借阅览规定

(1)读者须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入馆,在开架书库选书;选好书后,到总借书处办理外借手续。

(2)读者需借阅提存、典藏等闭架书库图书,需查询书目信息,在预约借书系统或在总借书处登记,交由工作人员代取。图书取出后,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在总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典藏图书仅供阅览)

(3)图书馆各区域书刊开架阅览,供读者在本区域内查阅,阅后请放到指定位置。如需借出或复印,需到人工服务台办理相应手续。请保持书架整齐,爱护图书,不要乱插乱放,并请将未选中的图书放回该书所在书架位置。

(4)借书前请务必检查所借图书是否缺页、破损、有涂写污渍,如有发现应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加盖已污损、缺损标记。否则,还书时责任自负。

(5)办理外借手续后(包括自助借书),方可把图书带出图书馆。

(6)读者应按时归还图书。

(7)读者所借图书,如遇其他读者急需,图书馆可协调帮助催还。

(8)读者应关注各库的开放时间,在停止服务之前及时带离个人物品,以免带来不便。

(9)读者如有特殊需要,需持学校及有关部门证明,经馆领导批准,借阅典藏及其他不对外出借的馆藏资源。

 

3、办理离校手续

本科生在毕业前应还清所借图书,网上办理离校手续。

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需还清所借图书、提交本人纸本学位论文并在网上提交本人电子版学位论文,经审查通过后,网上办理离校手续,在职研究生离校手续须本人到图书馆办理。

教职工办理离校手续,直接到钱学森图书馆或西校区图书馆总借书处办理,核查并注销个人记录,并在学校离校系统里作相应处理或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公章。

4、馆际互借规定

本校教师或研究生因教学科研所需图书,凡本馆缺藏,要向外馆借阅者,本馆可提供馆际互借服务。如需向本省高校图书馆借书,可到图书馆总借书处借取“陕西省高校图书馆通用借书证”,然后到图书所在馆借阅该本图书。如需借阅国家图书馆藏书,可在信息咨询部申请馆际互借或文献传递服务。

陕西省高校图工委”成员馆的读者,凭通用借书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总借书处借阅图书,每人借书总册数为3册,借期30天。与本馆未建立馆际互借关系的外单位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由工作人员代为取书,仅供馆内阅览。

5、逾期、遗失图书处理规定

 为提高图书馆藏书利用率,满足广大读者的借阅需求,培养借还书的诚信意识,请大家按照系统借期及时归还所借图书。若有逾期,我们将会通过系统催还(邮件)及其他方式及时催还逾期图书。

读者遗失图书需在应归还日期之前办理赔偿手续,赔偿新的原版本(出版社、版本相同,印次可不同)或新版本(同一出版社的修订版)图书。如无法赔偿原书则视所遗失图书的情况,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赔款:

(1)一般中外文图书按不同的出版年,赔款倍率如下:1990年以前(含1990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10倍赔款;1991-2000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8倍赔款;2001-2010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5倍赔款;2011年后(含2011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书价的3倍赔款。

(2)善本、孤本图书按重新估价后价格的10倍赔偿。

(3)遗失系列图书中的一册,单本计价者按单本计算,整套计价者按整套折价计算,再按上述规定赔款。

(4)已赔偿的图书,在一个月内失而复得,可交回原书与赔款单据,办理退书、退款手续,一个月后概不办理。

(5)无论赔原书还是新版书,均需到流通借阅部进行版本认定,并缴纳新书加工费5.00元。

6、损坏、偷窃图书处罚规定

读者在图书上涂抹或勾点、污损图书严重者,必须赔偿原书,并缴纳新书加工费5.00元,无法赔偿原书则按遗失图书条款处理。

撕毁图书,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并停止借阅权1~3个月。损坏严重者,必须赔偿原书。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图书规定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学校从严处理。

偷窃图书者,除交回原图书外,并处以每本50~100元罚款,停止借阅权一学期,责令本人写检查,存档备考,在图书馆通报批评,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学校处理。

 

7、雁塔校区书刊管理规定

(1)雁塔校区图书外借、阅览规定

① 实行“流阅合一”服务模式,读者凭本人证件入馆阅览或外借图书。

② 读者选书过程中,应保持书架上图书的整齐,爱护图书,不得乱插乱放。未选中的图书请放回该书所在书架位置。

③ 读者阅完后请将图书放在阅览桌或书车上。

④ 读者办理外借手续之前,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污损、撕割、眉批、句划等现象,如有污损请及时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印后方可借出,否则,责任自负。

⑤ 工具书仅供在阅览室内阅览,不予外借。

⑥ 社科类图书、外文图书、提存图书在一层总借书处办理借还手续,科技类图书在二层办理借还手续,外文图书在三层办理借阅手续,保种图书在一层办理查阅手续。

(2)雁塔校区提存图书借阅办法

① 提存图书对全校读者闭架借阅;

② 读者查询书目信息后可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代取,然后凭本人一卡通在每天下午5:30办理借书手续;

③ 提存图书借阅期限60天;

④ 提存图书借还手续在一楼总借书处办理;

⑤ 图书污损、逾期等其他规定同图书外借、阅览规则。

(3)雁塔校区保种图书查阅办法

① 保种图书对全校读者闭架查阅;

② 读者要先查书目信息,填写索书单交工作人员代取,然后凭本人证件来办理阅览手续;

③ 读者每次最多只能查阅2册,当班必须还回;

④ 保种图书仅供内阅不能带出馆外;

(4)保种图书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下午 14:30—17:00

 

8、图书馆IPAD借还管理规定

为了推广移动图书馆和学术发现服务,图书馆将提供IPAD,和借书一样通过借还系统供读者使用。

● 出借与归还

(1)出借对象:全日制全校本科生,研究生

(2)出借周期: 7天借期(可预约,不续借)

(3)出借:

首次借出者,须提前接受使用培训;

读者须持本人一卡通办理借用手续

每人限借一台IPAD。设备归还后,方可再提出借用或预约申请;

预约者在收到预约到馆通知后,应于2天内到馆办理借用手续,逾期则不予保留;

借出时,读者和工作人员应同时检查外观及软硬件,读者确认无误后签署“承诺书”,完成借出手续。

(4)归还:

本人按期现场归还,读者和工作人员同时检查外观及软硬件,确认设备完整性后完成归还手续;

私人档案在归还后一律删除。

● 处罚及赔偿办法

(1)逾期处罚

出借设备如果超期,将停止IPAD借出权并列入黑名单。

(2)损坏/丢失赔偿

损坏:IPAD及附件外观损伤,硬件无法正常工作的:根据市场价赔偿。

丢失:若逾期一个月以上仍未归还,视为设备遗失,需购置同品牌同配置新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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